天猫平台又出新规,将新增《七天无理由线上换货效劳标准》,其中重点对商家发出换货的时效停止明白规则!天猫商家要留意了,为了防止违规,一定要知悉本规则,接下来一同来看规则详情。
此次规则于2023年7月14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7月21日正式生效。
一、概述(一)目的为全面提升天猫消费者换货全链路的效劳体验,特制定本标准。
(二)准绳1、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应当制定明晰的库存及换货发货管理措施,以保证换货场景下的商家发货物流时效契合本标准规则。
2、商家所填写发货信息(含物流公司、单号等)应当真实有效并与消费者收货信息对应。
二、换货效劳申请(一)买家在线发起七天无理由换货申请,应当契合下述全部条件:1、订单买卖状态为“等候买家确认收货”;2、商品契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标准》;或者订单已签收并已过7天无理由退换货期限,但契合商家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在售后工单中或客服聊天过程中做出承诺)的换货情形。
3、商家确认或系统超时自动确认“换货申请”时,所换商品系在售状态,且申请换货的数量需小于或等于所换商品在售库存,且所换商品未参与聚划算、淘抢购、天天特卖、平台预售等活动;4、针对同一商品,买家仅可完成一次换货申请,且仅限同款商品改换尺码和(或)颜色。
因换款产生价差时,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
三、换货时效规则(一)买家在天猫购置带有“七天无理由退换”效劳标识的商品并依照《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标准》在线上发起换货申请的,买卖双方应依照《天猫商品买卖时效规则》处置换货申请/填写退货信息(在换货流程中,“退货”是指寄回需停止改换的商品,下同)。
(二)商家须在换货状态变卦为“待发出换货商品”起的48小时内发出换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载。
针对淘宝官方组织的大型营销活动、淘宝特殊市场组织的活动、春节等期间的换货申请,换货发出时效请求以相应通知为准。
四、 换货违规管理(一)【延迟换货】订单未能契合“换货时效规则”的,属于延迟换货。
买家投诉成立的,商家须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停止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规范为商品实践成交金额的5%,单笔买卖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元。
(二)【赔付上限】同一买卖双方间付款时间在同一自然日内的多笔买卖同时呈现上述任一或多项情形的,赔付金额兼并计算最高不超越500元。
(三)商家回绝换货申请的,天猫有权根据《淘宝平台争议处置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做出相应处置。
五、消费者须知(一)以下情形不支持赔付,买家发起赔付申请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置:1、 买家存在“滥用会员权益”情形的;2、 非基于生活消费所需停止的购置;3、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度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淘宝排查发现,商品自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证买家权益,天猫请求商家立刻中止发货的;(二)操作途径:1)线上换货申请:“已买到的宝贝”-“订单详情”-“退换”-“我要换货”。
2)线上换货投诉:“已买到的宝贝”-“订单详情”-“投诉商家”-“延迟换货”。
天猫新增《七天无理由线上换货效劳标准》,商家要恪守以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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